兼職都可變義工 無恥僱主騙糧技倆大公開
於2002年9月,我在大學就業輔導處看到一份兼職,聘請推廣員。於10月1日,我在北角該公司辦事處和該公司的董事會主席何先生會面。(即附注之資料及相片) 當日我們所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時間為每星期六、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日薪$350。
二、薪金將會於每星期日下班時以現金形式發放。
三、如因事未能上班,須於缺席當日之前通知何先生。雙方沒有就因病缺席作出討論或達成協議。
四、10月5日星期六我因考試將不能上班,面試時已向何先生說明原因,得到首肯;因此第一天上班日期順延至十月六日。
於十月六日星期日上午8時35分,我到達上班地點 (啟德哥爾夫練習場),等至9時30分左右,何先生致電給我謂在途中,著我等等。至10時30分,何先生到達。
當日下午六時,各人收拾準備領薪離開。何先生以當天沒有帶夠足夠現金為理由,拖延出糧給連我在內的3位推廣員。當時何先生答應會於下一個星期日一併支付。
10月11日星期五晚,何先生致電給我,謂當周周末 (即10月12日星期六及10月13日星期日) 毋須工作,因其有私事要辦。
10月19日星期六,我於上午8時35分到達工作地點,何先生於9時45分到達。
至下午1時45分午飯時份,何先生說我10月5日10時30分才到達工作地點;前一星期 (即10月12及13日)無故缺席毀約,及未能達到其推廣員要求為理由,將我辭退。當時我立即要求取得一日半共 $525薪金,他以星期六不預算會支薪,因而現金不夠為由拒絕支付。最後協議為:何先生將於10月底以支票形式寄到我家地址。
於11月2日,支票尚未收到,於是我致電公司及何先生手提電話;可是都無人接聽。如是者每天致電,直到11月5日我收到何先生的電郵,重申以上被其歪曲之事實以借口拒絕支薪。
11月6日我以電郵與何先生溝通,他以我破壞合約及誣陷我於工作時犯錯為由,拒絕支薪。並且要脅如我向有關部門求助,他會向大學投訴我工作懶散,從而對我的前途造成負面影響。
於11月7日,我向大學就業輔導處求助,而我亦知道其權力範圍只限於跟進投訴及將該公司列入黑名單,因此期望不大。若求助於勞資審裁處則需時甚長,費時失事。
其實何先生只是在勞工處覓得一批日薪較低的中五同學(日薪$150),因此將我們三位於大學聘得,較高薪的推廣員借口解僱,實在無恥。加上他自己遲到變成我遲到、吩咐我們不用上班的事竟然變成我們破壞合約無故缺席,令人懷疑是有計劃部署的欺騙行為。
至此,我不再期望可以得回被欠薪金,亦必須承認自己於求職時不夠審慎。只望警惕各位同學,認清該公司的真面目。但怕其負責人將公司易名,借屍還魂以再次欺騙另一批同學為其當義工,現特將該負責人何先生的基本資料及相片公開,讓同學有所依據,避免墮入陷阱。
最近,此人竟然以匿名電郵附加裸照,寄至大學伺服器郵箱,企圖誣陷於我。此事已通知 有關方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