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不賣隔夜肉」的錢大媽,在內地有逾3000間分店

標榜「不賣隔夜肉」的內地新鮮食品超市錢大媽,在內地有3000間分店,近年更進軍香港,短短兩年間,已在港九新界開了逾30間分店,並傳出計劃來港上市,集資5億美金。不過央視周三報道,以「愈夜愈平」做促銷的錢大媽,賺足了人氣,但就蝕死加盟商,又質疑其限制加盟商定價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

為確保貨品不過夜,錢大媽每晚七點開始減價,每半個鐘就便宜多一折,到夜晚十一點半,更加免費送出。央視記者在晚上8點50分到上海一間錢大媽分店,入面已迫滿等待晚上9點,半價購物的顧客。

以豬肉為例,標價每公斤32.6元,半價後只需16.3元,比當日上海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批發價18.6元還要便宜。售價低過批發價,加盟商紛紛大吐苦水,說難以支撐。在當地一間發布轉讓信息的網站上,錢大媽門店的轉讓信息就超過10條。有加盟商透露,經營了一年,已虧損了30、40萬元,無奈結業。

錢大媽-反壟斷法

另一名上海加盟商易先生指,錢大媽激進的打折方式,養成消費者特意等到打折時間才來光顧的習慣,導致門店賣得越多,虧損就越大,一年就虧了50多萬元。

百分之六、七十的客人,會選擇晚上打折的時候來。消費者會根據你的(營銷)邏輯,來去適配你的政策,作為品牌方它也很聰明,設計了這個噱頭,但是加盟商的話,無疑可能要為這個東西埋單。

他說作為加盟商,進多少貨、賣什麼價並不由他控制,而是由錢大媽規定,如果不遵守,就會被罰款甚至停貨:「就是它的價格設置你必須是虧的,你就是為了吸引客流。」央視引述上海律師表示,有關的做法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十四條,即不能夠限定銷售商,向第三者售賣商品的價格。

根據錢大媽官網列出的加盟條件,初期最低門檻要付30萬元,以3000間加盟店計,錢大媽就收了9億,亦都迎來資本市場的關注。央視報道,錢大媽於2019年融資近10億元,並引述傳媒報道指,錢大媽又計劃融資,募集20億元資金。

不過報道引述上海財經大學研究院教授 崔麗麗指,隨著消費者對打折模式不再感到新鮮,這種蝕本賺人氣的模式將無法持續:「如果說我們的商業目的是盈利,為了獲得商業價值,它肯定不能長期地去做可持續性地去打折,去銷售。但問題是說這個成本是由誰來分擔,如果長期或者獨佔性地,去讓加盟商去承擔,那它肯定是沒有可持續性的。」

報道播出後,錢大媽公司發表聲明,澄清報道提及的加盟商經營不善情況,並非普遍現象。又說一家新開的門店﹐頭3至6個月通常稱為爬坡期,從近期數據來看,度過爬坡期的門店,華南區盈利率超過90%,其他區域超過80%。

錢大媽於2012年成立,母公司第二大股東為京東旗下的啟承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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