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飲食原則

目的

藉由提供足夠的營養,來維持其生長發育及活動量所需。

適用對象

學齡前兒童。

一般原則

  1. 由於幼兒腸胃吸收力弱,且胃容積不大,應給予混合性食物如:碎肉、切碎蔬菜等。3歲以上,飲食內容便可與成年人相似,但仍選擇質地軟者。
  2. 每天至少喝二杯牛奶(每杯240c.c),以適量供給維生素B2、蛋白質、鈣質等營養。
  3. 避免給予過多油煎、油炸,或需咀嚼過久的食品,以免引起消化不良或腸胃病。
  4. 幼兒在週歲以後,生長開始減緩,所以食慾有減低的現象,對食物的興趣和需要亦減少。到了入學以後由於活動增加,食慾自然增加,所以不必強迫兒童進食。
  5. 烹調法儘量簡單、清爽可口,因幼兒喜歡溫和氣味食物,而厭惡氣味過濃的食物。若幼兒拒絕吃某種食物時不要強迫進食,可設法改變食物的形狀、種類或烹調方法,待一段時間後有機會再給予。
  6. 兒童喜歡富有顏色的食物,對於多量的食品易生反感,故可供應菜色鮮明而量少的食物,且勿只供給其喜好的食品,以免造成某些營養素的缺乏。
  7. 幼兒的餐次應為一天4至6次,即正餐外要有點心。點心供應的時間需固定,且供給量以不影響正餐為主。切忌採用只有空熱量的甜點,因太甜的食物不僅會降低食慾,影響營養的攝取量,且易造成虛胖及蛀牙。
  8. 適合學齡前兒童的點心有﹕
    • 新鮮水果及果汁。
    • 鮮乳、果汁牛奶或豆漿。
    • 生鮮蔬菜汁(如:胡蘿蔔汁)。
    • 全麥餅乾或三明治等。
  9. 幼兒飲食不定,家長應協助養成其良好的飲食習慣
    • 定時、定量、不偏食、不亂吃零食。
    • 飯前洗手、飯後刷牙或漱口。
    • 不將任何物品放入口內,掉在地上的食物不吃。
    • 在餐桌上用餐。
    • 不邊吃邊看電視或做其他事情。
    • 吃飯時間不超過三十分鐘。

【資料來源:衛教健康分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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