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男子受邀參加一場連續三天晚上的佈道會,到了第三天晚上,講員呼招決志時,向來無動於衷的他竟然走向了台前,表示自己願意接受這份信仰。
他的朋友們很開心,不斷想聽他分享這三天來的收穫。
他卻表示:「今天我之所以會被打動,最主要的原因並不是因為牧師講道的內容好,也不是教堂裡優美的琴聲、歌聲感動我。」
「那到底是什麼事讓你感動、打開心門的呢?」他的朋友很好奇地問。
他說:「我在今天晚上來的路上,看到隔壁街的一個鄰居正在默默幫助一個受了傷、神智不清的人,那個人,是平時在村裡常欺壓他的人。這一幕讓我看了好感動!我知道我那隔壁街的鄰居是個基督徒,我是因此而被這份信仰給打動的。」
故事中真正令那位男子感動的關鍵因素,不是講道、詩歌,而是一個鄰人愛心、寬恕的見證。
可不是嗎?信仰最可貴的不是您我講了多少,唱了多少,信仰最可貴的是您我在生活中能活出多少,實踐多少。
不能成為生活的信仰不是信仰,想一想:您我能否在生活中實踐出愛心、寬恕,以及樂觀、勤奮、良善、溫和、交托的見證呢?
佈道、詩歌、開拓教會固然是一種宣教,但在生活中活出美好的見證,用生命來影響生命,亦是「另一種宣教」。
在生活中,您是一個有見證的人嗎?
您有讓人因您而見到這份信仰的美好、寶貴嗎?
宣教不一定限於上山下海,只要您在自己的生活崗位上活出好行為,您也可以是一個「辦公室裡的宣教士」、「教室裡的宣教士」、「朋友間的宣教士」,您說是嗎?
【上帝的小叮嚀】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章1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