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你,為著叫你得自由

有人將非洲的黑人買來或拐來,賣到歐美各國為奴。

他們不只要推磨、挑水、耕地,做種種苦工,而且毫無人權,就算被打死也沒人管。

有時一家人被拆散賣往四方,客死異鄉,終身不能再見。

一次市場拍賣黑奴,最後的壓軸是一個又大又高,特別健壯的青年。他被兩條鐵鍊捆著,每個人爭相出價,想買回去作苦力。

那時一位紳士看見了就動了憐憫心,出了一筆很高的價格把他買下。

奴隸商人就將契約交與紳士,並且囑咐他說:「這個傢伙力大無比,你得餓他七天,才可解開鐵鍊,否則他可能會把你打死。」

但紳士接過契紙之後,當著那個青年的面撕掉,並說,「我買你來不是要作奴隸,乃要叫你得著自由。」於是解開他的捆索,叫他回家。

青年感謝之後,兩人就各自離去。

走到半路,青年心想,天下有如此好人,我不跟他還跟誰呢?

與其作個表面上的自由人,不如認他為主人,享受真正的自由吧!

於是青年回頭追上紳士,跪在他的腳前,甘心情願作他的僕人,以報大恩。

紳士一再推辭,最後還是答應了,但他沒有讓對方當奴隸,而是收養他作兒子,在家中享受兒子的地位。

其實我們也是可憐的奴僕;想不犯罪,想作好人,卻是無力逃脫,飽受撒但的蹂躪。

但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流了寶血,付了贖價買了我們,為使我們得以脫離罪的捆綁,得到自由;不僅如此,祂還要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享受神家一切的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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