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失業$1萬支援

臨時失業支援資助申請須知:

網上申請失業援助金:請按此

問題一:何時申請?何時截止?

資助於3月23日早上8時開始接受申請,為期3星期,4月12日晚上11時59分截止

問題三:申請資格?

計劃申請人須以個人身份提出申請,並必須符合以下6個條件:

申請須符合6個條件,包括「去年10月1日前年滿18歲」、「去年第四季(即2021年10月至12日)內至少有一個月在香港工作」、「月入2700元至3萬元」,以及「至少連續30天內無工作無就業」、「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沒有受惠於第六輪基金下的其他措施」。

1)持有效香港身份證
2)於2021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滿18歲
3)由2021年10月1日至提交申請當日通常居住在香港
4)曾於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這三個月期間至少一個月在香港工作
5)所有工作月入一般介乎2700元至30,000元
6)於提交申請時已失業至少連續30天(包括提交申請當日);或現受僱於下列受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並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而於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包括提交申請當日):
(i)因應第五波疫情而現須要關閉的表列處所(即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夜店或夜總會、卡拉 OK 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按摩院、體育處所或泳池);或(ii)須要關閉或經營受限制的餐飲業務處所(如酒吧、酒館或餐館)。

問題四:行業限制?哪些人不合資格?

失業人士沒有行業限制,無薪假、停薪留職的僱員則須是受政府關閉表列處所影響的行業。另外,若僱員主動離職、申請當日有一份或多於一份有薪工作,都不合資格。

1)因轉工或退休而主動離職
2)在申請當日仍有一份或多於一份有薪工作 (詳見守則及條款)
3)於提交申請時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的受助人
4)受惠於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指定措施

問題五:如何申請?

資助可以網上申請,須上載工作及收入紀錄等,亦會以強積金戶口紀錄審批,如無強積金戶口,須提供更多資料。


1)最後就業日期及證明文件(如:解僱信、離職金紀錄等)或現職工作處所為表列處所的證明文件(如有效的員工證、僱員合約、糧單等)及最後工作日期。
2)若申請人有部份工作收入未記錄在強積金戶口或強積金計劃未能有效反映工作收入,須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選擇「有工作收入沒有記錄在任何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計劃中」,填寫該等收入資料並提供收入證明。
3)擁有「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的申請人須注意,在2022年2月8日起才開設的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內的資料將不獲計算。
4)申請人如有非記錄在強積金的工作收入,須於提交申請時提供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豁免編號或職業退休計劃名稱或僱主名稱(如適用);該計劃下2021年10 月至12月期間收入及證明文件;以及2022年1月至3月期間的工作收入及證明文件(如申請人在此期間曾就業)。

如申請資料不齊全,將會有短訊或電郵通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日期前根據訊息內指示補交;若未能於指定時限內補交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問題六:何時發放?

政府表示,申請後期望3至4星期可發放資助。

申請後3至4星期可發放資助。申請人必須使用其個人銀行戶口領取「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資助。如申請人曾在2020年的「現金發放計劃」下以其銀行帳戶成功收取10,000元款項,「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的資助將會發放到同一銀行帳戶。

如申請人沒有登記「現金發放計劃」或該戶口已不適用,須於申請時提供身份證副本、收款銀行帳戶號碼及其他證明文件(如顯示帳戶名稱及號碼的銀行月結單、存摺或提款卡副本)。

問題七:如何更快取得資助?

政府表示,當申請人遞交網上申請時,若確認用2020現金發放計劃時選取的戶口,便可以更快收到資助。

問題八:查詢熱線

熱線電話:1836 128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三月二十三日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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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今日(三月十八日)公布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詳情,下星期三(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八時起開始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四月十二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為因第五波疫情而失去工作的人士提供協助。


政府發言人說:「全職或兼職僱員及自僱人士均可申請『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合資格人士將每人獲發一筆過10,000元,紓緩他們在重投工作前的財政壓力」。

計劃申請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

(1)持有效香港身份證;
(2)於二○二一年十月一日或之前年滿18歲;
(3)由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提交申請當日通常居住在香港;
(4)曾於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這三個月期間,至少一個月在香港工作,而所有工作的每月總收入一般介乎2,700元至30,000元;
(5)其就業狀況為:

  • 於提交申請前的至少連續30天內(包括提交申請當日)沒有就業;或
  • 現受僱於下列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並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而於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包括提交申請當日)─

  (i)因應第五波疫情而現須關閉的表列處所(即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夜店或夜總會、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按摩院、體育處所或泳池);或
(ii)須關閉或經營受限制的餐飲業務處所(如酒吧、酒館或餐館);及
(6)在提交申請時並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受助人,以及並非受惠於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其他指定紓困措施。

合資格申請人可由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八時起透過「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網站(www.tur.gov.hk)提交網上申請。申請人如須專人協助,亦可以今日起透過熱線(183 6128)預約前往特定服務中心。

有關計劃詳情及申請方法已上載至計劃的網站。如有查詢,可以發送電郵至enquiry@tur.gov.hk或致電熱線183 6128。

服務中心地址(必須先致電熱線預約):

  • 北角電氣道180號百家利中心15樓1501室
  • 旺角彌敦道655號胡社生行18樓1805-06室
  • 觀塘巧明街111號富利廣場16樓1606室
  • 大埔運頭塘邨運頭塘鄰里社區中心會堂
  • 元朗體育路8號元朗區體育會賽馬會大樓1樓


服務中心辦公時間:
申請期內(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十二日):
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八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四月九日至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八時
四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十時

發言人提醒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報申請表及提交真實、完整及準確的資料。申請人如作出任何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獲取本計劃資助,可能會被刑事檢控。

有關「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的資料,可參考附件及填寫網上申請的示範短片(www.youtube.com/watch?v=eemL0bV-mV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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