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社交距離措施一帖睇哂

政府宣布於下星期四(4月21日)起,逐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及重開部分表列處所。食肆可恢復晚市堂食至10時,以及放寬至4人一枱,美容院、體育中心、娛樂場所、宗教場所、主題公園、戲院、康文署部分場所等亦可重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以上讓本港回復正常運作的措施,無可避免會有傳播風險,市民應緊守防疫意識,自律遵守疫苗通行證上的要求。

4月21日起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安排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宣布一系列防疫措施,於4月21日起分三階段讓社會恢復正常運作,並預告在第二階段會安排泳池、泳灘及其餘表列處所重新開放、放寬群組聚集人數至8人,在戶外運動時不須戴口罩,食肆晚市堂食延至12時及每枱人數上限放寬至8人;在第三階段,社交距離措施回復至只需戴口罩、限制群組聚集人數、使用安心出行及出示疫苗通行證。至於首階段的放寬措施,可參考以下詳情:

口罩令

  • 如非必要(例如進食、在美容院接受面部護理、作為宗教儀式的一部分等),所有人在以上處所內均必須佩戴口罩
  • 公共交通工具、公眾地方口罩令延續

限聚令

  • 限聚令由2人放寬至4人
  • 解除禁止涉及兩戶以上的人士在私人地方進行多戶聚集的限制

食肆

  • 堂食至晚上10時
  • 每枱人數最多4人
  • 可進行不超過20人的宴會活動
  • 食肆員工須每3天進行快速檢測
  • 食肆要加強換氣量
  • 員工須每3天於進入處所前進行1次快速測試
  • 繼續關閉酒吧或酒館

美容院、體育中心、娛樂場所、宗教場所、主題公園

  • 重開體育處所(包括室內及戶外場所);健身中心;美容院及按摩院;公眾娛樂場所(表演場所、主題公園、博物館、展覽或博覽會、電影院、家庭娛樂中心等);遊樂場所(桌球室、公眾保齡球場、公眾溜冰場);遊戲機中心;活動場所;及宗教處所
  • 容納量50%的人數限制;活動大致4人一組
  • 除部分情況,所有人在處所內要戴口罩

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最新規定及限制概覽

戲院

  • 人數不可超過處所的容納量一半
  • 除部分情況,所有人在處所內要戴口罩
  • 可恢復放映院內飲食,但所有員工須接種3劑疫苗或持醫學豁免證明書,或為已接種兩針的新冠康復者;個別放映院內同一場次的所有入場顧客均已接種3劑疫苗(12歲以下小童及過去3個月內康復者如已接種兩劑疫苗亦可視作符合入場要求)

本地遊

  • 人數不可超過30人
  • 如旅行社員工已接種3劑疫苗、出團當天快測呈陰性,以及所有遊客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出團當天快測呈陰性,人數限制可放寬至100人

康文署部分場所

  • 康樂場地:重開設施包括室內體育設施,例如體育館、壁球中心等,另外亦有戶外體育設施,例如運動場、網球場、草地滾球場、足球場、籃球場等,以及其他戶外康樂設施,例如戶外兒童遊樂設施、健身設施等
  • 由4月16日(本周六)起,可用「康體通」上網預訂設施
  • 進入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演出場地,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入場人數不超過可容納人數的一半
  • 進入室內體育設施、體育館、戶外體育場地,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以及配戴口罩;場地以4人為上限,但進行隊際比賽時可依照相關比賽人數規則
  • 在第一階段,運動時運動員需要佩戴口罩

重 新 開 放 的 體 育 館 名 單

部分康樂設施包括公眾泳灘、公眾游泳池、水上活動中心及燒烤場等在這階段暫時不開放。至於水上運動(設施),希望可以在第二階段開放

4月21日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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