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盡以後,就別再聯繫了

相愛一場,是一種緣分,相守一生,也是一種緣分,只是緣有深淺,愛過是緣淺,共度餘生是緣深。

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真的很難說,我們甚至不知道彼此是否有緣。

所以,很多時候走著走著就散了,等到回過頭來的時候,才驚覺原來早已緣盡了。

其實,緣分的深淺,就體現在兩人相處時的感受,由心底深處生起的厭惡還是喜愛。

因為沒有人拒絕跟相處舒適的人在一起,沒有人會拒絕跟自己喜愛的人在一起。

緣分這件事,是兩個人的事情,因為維持一段感情需要雙方的付出。

當你跟一個厭惡你的人在一起時,你不可能會感覺到舒適。

當你跟一個你不喜歡的人在一起的時候,你不可能會感覺的愉悅。

緣分深的人,兜兜轉轉還是會在一起;

緣分淺的人,相伴一程就已經是一種莫大的幸運;

有緣的人,縱使相隔千里也能相遇;

無緣的人,縱使近在眼前也能擦肩而過。

我們永遠都沒有辦法留住一段不屬於自己的緣分,因為錯過的時光不會逆行,過去的感情不會一直停留。

年少時,也許我們為曾經的聚散離合而傷感不已,可人活到了一定的歲數以後,就把時間和精力用在珍惜上,而不是傷春悲秋中。

緣來的時候,好好珍惜;緣盡以後,就別再聯繫了。

01:珍惜眼前人

司馬遷在《史記》裡記載:「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利來利往,伴隨著人情世故,這是我們無法逃避的現實,畢竟,每個人活下去都離不開物質生活,食五穀雜糧,歷生老病死,談錢才能活下去。

利益是物質層面的需求,而感情則是精神層面的需求。

在利益面前,只要訓練時間得當,我們可以做到絕對的理智,但在感情面前,即再在理智的一個人,在動了真心、用了真情以後,都會有喪失理智的那一刻。

可真心未必會被人珍惜,喪失理智也未必能換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

其實,在時過境遷以後,那些年的感情早已淡化在歲月的長河中,包括那些年的愛、那些年的恨、那些年的遺憾、那些年的懊悔,在茫茫人海中化身為看不見的黑影,最終隱藏在不為人知的角落裡。

終有一天,我們可以坦然說出:「原來是那個人啊,我記得。」

誠如張小嫻所言:「我們以為愛的很深、很深,來日歲月,會讓你知道,它只不過很淺、很淺。」

能夠相伴你大半生的人,才是真正重要的人,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人。

緣盡以後,就別再聯繫了,在餘生的時光裡,好好珍惜眼前人吧。

02:分開以後,就切斷念想

相愛不能相守,再常見不過了,只能說明你們情深緣淺。

對於這樣的情況,不過你是感到遺憾,還是難過不已,除了接受,你別無他法,因為你們沒有克服重重困難的勇氣和決定,就註定了你們無緣的結局。

張小嫻就曾說:「我相信愛可以排除萬難,只是,萬難之後,又有萬難,這是我更相信的。」

即使你們暫時克服了當前的困境,但只要你們沒有攜手一生的堅定決心,早晚有一天你們都會分開的。

當你們分開以後,就切斷念想吧。

過去的事情,就讓它們過去,過去的感情,就讓它們埋葬在過去裡,如果你總是守著過去不肯放手,那麼,你就無法珍惜珍貴的當下,你就看不到充滿希望的未來,到頭來,痛苦的還是自己。

愛而不得,不是一種遺憾,只是,緣分未到;相愛不相守,不是一種遺憾,只是,緣分不深。

做人,還是要有自知之明,當你們分開以後,你就該知道,你們之間的緣分早就被你們切斷了,你們之間的牽絆早就停留在過去了。

03:緣盡以後,就別再聯繫了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輕易釋懷曾經的傷害,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輕易釋懷曾經的付出,有些深情被辜負以後,就成了一輩子的創傷,有些傷害一旦形成,就再也無法釋懷。

緣盡以後,就別再聯繫了,別再為難自己了。

你要明白,人生中所有的遇見都是一種償還,總有一個人是欠債者,總有一個人是還債者,在相處的過程中,註定了有人會付出更多一些。

如果你更愛一個人,你自然會想要付出更多,可更多的付出,會滋生出更多的慾望,會變成更多深情錯付後的不甘心。

所以,當你決定放下一個人以後,就別再聯繫了,別高估了自己的堅定程度,別低估了自己的心軟程度。

緣盡,也許是三觀不合,也許階層不同,也許是尚未懂得如何去愛,所以,你們相處的過程會很費勁。

可人生短暫,我們為何逼著自己去接受一段費勁的關係呢?為何不能放下曾經,去尋找幸福呢?

倘若有緣,相遇相愛是順勢而為,倘若無緣,分開也是順勢而為。

所以,緣來的時候,好好珍惜;緣盡以後,就別再聯繫了。

曾經深情,想要忘記確實很難,可即使忘不了,也別再去折磨自己,別再去為難自己,不再聯繫就是留給自己最後的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