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衡量任何事物時,看重的是它們在自己生活的意義而非功利.

一個人生活在世上,必須有自己真正愛好的事情,才會活的有意義.這愛好必須是出於他的真性情而非外在利益.

實際上,所謂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做好,用心去做.前提就是自己必須要有真正的愛好.否則,將無從談起.幸福是一種內心的體驗,是心靈對於生命意義的強烈感受,也是對自己生活過程的一個理解和享受,這要以心靈的感受為前提.如果沒有真性情,這種感受難以啟達.因此來說,一個人必須要有一個真實的自我,一個飽滿的靈魂,他決定了一個人爭取成功和體驗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要麼出於功利,要麼出於心情.出於功利做事,當然不會太在意心情的愉快與否,因為利益是一種強制力量,兒心情做事的人,僅是為了滿足心靈的需要,愉快是其唯一的標準,屬於此列的有讀書,寫作,藝術,創作,交友,戀愛等,註重的是精神領域的內的拓展.

天地悠悠,生命短促,一個人一生的確做不成多少事,世上有味之事,包括詩,酒,哲學,愛情等,往往無用,但人卻因此活的有滋有味,猶如李太白,蘇格拉低等,他們都是從無字句處詮釋生活,理解生命,還原現實.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報酬均在眼前,它就是對做事本身過程的陶醉和滿足.於是,有人活的精彩,有人活的自在,活的瀟灑介於其間,而非超乎其上.

此生此世,當不當思想家或詩人,寫不寫的出漂亮文章,真的不重要,但我必須保持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夠安靜聆聽別的生命也使別的生命願意安靜聆聽的純真,此中的快樂遠非功利浮華可比,這正如衣服,換來換去,我還是我,脫盡衣服,男人女人更本色.

光陰似箭,這是生存的焦慮,心如止水,那是從容的豁達!

殷紂王”以酒為池,懸肉做林”,每飯也不過一碗而已,秦始皇築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行往亦不過五尺之軀罷了.活的簡單才能活的自由,如果一個人太看重物質的享受,就必然要付出精神上的代價,人的肉體需要是有限的,而欲望則是無盡的,在有限的生命裏,努力的做些自己喜歡做的事,能夠做的事.只求活的真實,無愧生命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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