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之主 ■劉文亮
當我們心靈因冤屈而忿怨不斷纏磨,在人事糾紛中又飽嚐傷害、沮喪、惱恨之苦,而且每當心靈一靜下來就落入幽暗的世界裡,無法翻身之時,那我們就要在今天去學習一個很簡單的禱告功課:尊神的名為聖!
是不是這功課好像過份簡單了,我們豈不每天都在背主禱文嗎?是的,我們在唸主禱文都可能以為自己願意尊崇神的名,然而,若我們不能饒恕人如同主饒恕我們般,可以說,我們正在「不尊重」生命之主。
讓我們重建這份尊重主之心,心放好位置,方可重建我們整個心靈。
尊重主耶穌,就是信奉祂為生命之主,祂更是那位「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繼而,再甘願把生命中所發生的事,尤其那些使人怨忿和深感冤屈的事,交在主手中;既已交在神手中就該放手,相信神掌有審判權柄,而祂的判斷也是最公正的。對願放手的人來說,那一件又一件的冤案,就安放了在神的手中,息了心懷,不再纏磨下去。
此刻,再以禱告心去凝視神的愛子,認真交出自己,全心以敬拜稱頌、歸榮耀給神的心去默想主:「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一14~16)
看見嗎?完全的主,是擁有創造大能和統治權柄的主,我們的心要謙卑俯伏,把生命主權再次全然的獻上!主耶穌是全人類的主!是你我的主!
回想我們的得救,我們本也是由罪中得贖過來的,但不久,我們竟忘了自己這卑下和無助的「罪人」身份;甚至輾轉在人生的數個回合之後,我們在神恩典改造下獲提昇了,再度成為一個重要人物。只是人愈重要,被人得罪的機會就愈多,本來得罪又如何,我不外乎是一個滿身罪污的人。但是,當人忘了原來的「罪相」,生命又在不覺中升到高高在上,就成了不願吃虧的忿怨人。
只要回想自己那個「罪相」,我們就不得不去寬恕,因為一個罪人根本就沒有資格去審判另外一個罪人!我們可以做的,就是來到神面前,以尊重的心,讓主耶穌居首位,由祂去管轄一切。
更重要的是要重建心靈,我們需要心裡的安息。當我們願交出主權,就是交出那份審判世界的仇恨來,你我就被聖靈遷進愛子的國度裡。我選擇了「免了人的債」,也就是說我選擇了站在耶穌那一邊,重獲自由,無怨地歸屬耶穌,在祂的愛裡,擁有祂賜的平安。
光明和黑暗,就在一念之差,當你這一念選擇了尊重生命之主,那烏黑的罪惡世界就失去權勢,於是,這個讚美神尊神的名為聖的禱告,就把你帶回光明的世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