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人遲婚是出於自願,大部分人遲婚是被迫的。想自
己活得開心點,最好爲遲婚準備一個理由,用來應付父母及親戚
朋友的追問,在得不到答案之前,他們是不會死心的。
最普遍的遲婚理由是:「我以事業爲重。」
這固然是一個很充足的理由,不過,說這句話時,請先反
省自己是否有所謂事業或成就,假使你的工作只是負責接聽電話,
則事業爲重這個理由並不適合你。
第二個最普遍的理由是:「我不信任婚姻。」
這個理由只適合父母婚姻破裂者。對婚姻美滿的父母提出
這個理由,他們不會甘心,還會傷心--你識穿了他們。
第三個及第四個最普遍的理由依次是:「我享受單身生活。」
及「我還未找到令我有結婚衝動的人。」
這些答案不是不好,而是太公式,倒不如想一些新鮮的理
由,說不定這些理由真的可以說服你自己。
遲婚的理由可以是:「我喜歡買二手貨。」
越遲結婚,越有機會跟離過婚的人結婚。離過婚的人還敢
再結婚,他一定很愛你,愛到不介意離婚手續有多麻煩,也不介
意再破一次産。
遲婚的理由也可以是:「我想將離婚的機會減到最低。」
兩個四十歲才結婚的人,婚後有意追求他們的人必然大幅
減少,婚外情的機會自然也大幅下降。大家照鏡子的時候,知道
一旦甩掉對方,只會找到一個比他更差的,因此這類人的離婚意
欲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