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創九13)
雨後天晴之時,天上偶然會出現光彩悅目的彩虹。通常我們所見到的彩虹都是半個形,似乎另一半是顯在神面前。世人都不曉得彩虹的由來和意義,常誤以為這是自然的天文現象,其實,這是洪水之後神所作的,作為與世人和大地一切活物立約的記號,表明神從此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神又說:「虹必現在雲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九16) 神看見雲中的虹,就記念祂的約。現今,我們是否因看見虹而記念神的恩慈和憐憫呢?祂願意萬人得救,終日盼望世人能快快悔改歸向祂。
我們知道「立約」就是一個保障,對雙方也是一個約束。按理,神不需要與人立約,因人既是失信背約的,這樣,立約只是限制了神這一方的行動。然而,神實在愛世人,祂甘心樂意與世人立約,要顯明祂愛世人,恆久忍耐地等候世人悔改歸向祂。我們的父神實在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現今,我們信主得救的人,更是享受神與人所立的新約,就是藉著主耶穌在十架上所流的寶血,與人立了新約,叫所有信主耶穌的都不至定罪,反得永生。故此,我們所得的救恩是何等的牢靠,讓我們一生來稱頌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