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過去多指兩個成人搬離家庭而未婚同住;不過,現在不少十多歲青少年亦已展開同居生活,但他們並沒有搬離家庭,只一方會搬進對方家中居住。這種跟家人同住的同居生活,青少年是抱着什麼心態呢?家長又會否感到困惱?有否預防方法?
十多歲的青少年,在同學家中夜宿的情况十分普遍,所以家長初時也不以為意。不過,當中不少小情侶,很快由每周夜宿一兩天,至四五天,後來更搬進對方家中居住。他們或因性好奇,或因缺乏家庭溫暖而展開同居生活,但長遠來說,對他們的自我價值、戀愛及婚姻等觀念,皆容易產生負面影響。
中學生互相往對方家中夜宿,甚至搬進對方家同住的情况, 香港青年協會關心一線單位主任徐小曼時有聽聞,她從輔導熱線中曾聽過不少家長傾訴,子女帶男/女朋友回家同住的無奈及困惱心情。
「青少年同居多數是女孩子住進男孩子的家,而大部分是因女方在自己家發生不開心事,例如長期缺乏家庭溫暖及照顧,或經常與家人有衝突,於是她便將男方當作一種依靠,尋找心靈溫暖的寄託」。徐小曼又表示,男方面對女孩的依靠求助,在心態上會覺得自己「大個仔」,應該有「義氣」地保護對方,於是帶她回家居住。但,這種未成年便同居的關係,父母往往難以接受,因此兩代人經常為此發生衝突。
不懂協調 易生衝突
雖然同居的青少年,常常面對很多奇異的眼光,尤其對搬進男友家中的女孩來說,並不好受,既要承受男友家人的眼光,又要忍受男友可能隨時「變臉」,反臉無情,但偏偏她與家人關係欠佳,不易搬回家中,亦導致這種同居關係無了期地繼續下去。
徐小曼指出,更令人擔心的是,他們年紀尚小,卻已在同居中有了性生活,又滿足於這種肉體關係,而不會再細想其他值得關注的事情。「他們沒有拍拖的交往過程,不懂去了解和協調跟對方的相處。所以,若同居生活中發生衝突,亦不會主動作出和解,長大後也不懂得怎樣處理衝突。而對於未來婚姻的概念會很迷茫,亦沒有長遠看法,只會看到現在,只管維持現狀而已」。
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總幹事程翠雲,亦是資深性教育工作者、婚姻家庭及性治療師,她指出中學生同居已出現了一段時間,而他們同居的形式可概分為3類:
一、一方是跟父母兄弟同住,另一方初時到訪探望,直至夜深便留宿,進而搬入同居。這種情况最普遍。
二、父母是「太空人」,長時間留在大陸或外國工作,於是青少年獨住一屋,在「無王管」之下,跟異性伴侶展開同居生活。
三、青少年搬進屋邨空置單位居住。程翠雲說,通常是幾對青少年男女同住一屋,故容易出現性侵犯或交換伴侶情况。
雙方有性 關係不平衡
程翠雲表示,青少年的同居生活,多屬因青春期的性好奇而引起,亦多是女方搬進男方家居住。「初時男孩子會受到女孩的肉體吸引,引起性好奇,但亦會害怕同居關係會受到父母的干涉。若父母沒有表示強烈反對,他們又覺得『有着數』的心態下,便會持續下去」。所以,父母的態度往往起着決定性作用,可惜多數父母表現不知所措,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
而搬進男友家中居住的女孩,在同居生活亦享受到不少方便和好處,例如不用做家務,不用付出分毫,卻可享受家中提供的用品,日常起居都有男友家人負責,自己卻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不過,程翠雲亦指出,青少年同居關係,並非正常的男女交往過程,而大部分男女都是分手告終,「原因是女方欠缺信心,以男性需要為需要,其實他們並非處於一種平衡關係,活動都以性為主。女方漸漸地會不禁問:你是喜歡我的人還是身體﹖但又很吊詭地認為:他需要我,我需要他,所以才做愛。其實,她是沒有勇氣去拒絕對方的性要求,亦怕男孩子反面,故此不敢提,也不敢拒絕對方的性要求」。
女孩子因而常忐忑不安,像是擺動不定的搖搖板。至於男孩子方面,程翠雲表示,常見心態是:「女方送上門,男的便貪方便,當作情慾發泄、享受,反正很輕易便得到手,漸漸會成為一種習慣。」即使對女方開始生厭,或覺得「唔啱feel 」,但因暫時未有代替品,或覺得分手後她會很慘,於是在無可無不可下,繼續同居關係。不過,大部分人最終都會分開,關係難以持久。
此外,青少年同居關係中有了性,便會發展一種不平衡的關係,而最容易出現的後果便是意外懷孕,而十居其九會選擇墮胎。程翠雲指出:「過程中,雙方沒有互相支持,男的更可能怪責女的不小心而懷孕,因此令女孩的自我形象、尊嚴都深受傷害,更可能深深自責自己太容易跟對方開始性關係,而長遠來說,若將來遇上婚姻問題,亦會責怪自己昔日的不智,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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