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州 花 都 區 一 名 男 子 為 享 齊 人 之 福 , 竟 安 排 妻 子 及 二 奶 同 住 一 棟 房 子 的 上 下 層 ,
妻 子 住 二 樓 , 從 正 門 出 入 , 而 他 與 二 奶 則 住 一 樓 , 並 由 後 門 出 入 , 以 免 兩 人 相 遇 尷 尬 。
不 過 , 妻 子 最 後 也 無 法 忍 受 而 報 警 。
1986 年 , 剛 滿 20 歲 的 花 都 區 獅 嶺 鎮 鍾 姓 村 民 與 當 地 女 子 結 婚 , 夫 妻 恩 愛 八 年 , 生 下 一 子 二 女 。
但 1994 年 起 , 鍾 男 在 一 家 玩 具 廠 工 作 認 識 了 年 僅 14 歲 湖 南 籍 李 姓 打 工 妹 ,
兩 人 互 生 情 愫 , 其 後 公 開 在 工 廠 宿 舍 同 居 。 1999 年 底 , 鍾 男 與 李 女 生 下 一 子 。
至 2002 年 , 由 於 鍾 男 靠 打 工 賺 的 錢 維 持 兩 個 家 庭 的 日 常 開 支 , 實 在 是 捉 襟 見 肘 , 遂 不 再 給 妻 子 家 用 ,
而 鍾 妻 僅 靠 微 薄 的 房 租 和 打 散 工 供 養 鍾 父 和 三 名 子 女 , 生 活 拮 据 ,
後 來 更 無 法 支 付 子 女 的 學 費 , 與 鍾 的 關 係 開 始 惡 化 。
鍾 男 前 年 起 安 排 妻 子 與 二 奶 同 住 一 棟 三 層 高 房 子 , 但 住 在 不 同 樓 層 , 並 分 別 由 前 、 後 門 出 入 。
至 今 年 7 月 , 鍾 妻 終 因 金 錢 問 題 , 就 丈 夫 包 二 奶 一 事 報 案 ,
鍾 男 及 二 奶 其 後 被 拘 捕 , 日 前 因 為 重 婚 罪 , 分 別 被 判 刑 一 年 及 九 個 月 。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