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搶錢包應當感謝神】 昔有享利馬太者,被人搶去錢包。 他在日記中寫下,被搶錢包,應當感謝神。 理由有五: 第一,僅此一次被搶,沒有多次; 第二,錢被搶去,盜不殺我; 第三,被搶的錢爲數不多; 第四,乃是我被人搶,不是我去搶人; 第五,聖經上說一切遭遇皆是神的許可,爲叫愛神的人得到益處。 文章導覽 坐在他旁邊 係香港,做運動員而打入奧運有幾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