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最快4月7日派首期5000元

本港疫情沒完沒了,政府早前公布,繼去年首次派發電子消費券後,今年再向市民派發第二輪,金額更加碼至1萬元。消息指,電子消費券最快將於4月7日派發。惟市民須注意的是,若電子錢包帳戶已失效,或去年登記的八達通卡已遺失,最遲於本周五(25日),須填妥及郵寄表格,以更改電子帳戶或八達通卡。

隨著第五波疫情逐漸緩和,政府近日亦傳出聲音,將於下月放寬社交距離措施,以及恢復面授課堂等。特首林鄭月娥亦表示,期望全城努力,於4月21日開始,按3個月並分3個階段,逐步放寬措施限制,意味不再分為ABC類食肆。

政府曾於本月初舉行電子消費券記者會,但未公布詳細時間表,僅估計為4月份派發。消息指,電子消費券最快將於4月7日派發,相信目的為配合政府下個月的放寬措施。

第二期5000元可轉會新平台

第二輪消費券將分為兩期發放,首期金額為5,000元,根據市民去年選擇的平台自動發放。至於第二期則發放餘下的5,000元,政府早前透露將於暑假派發,屆時除了現有的4間平台外,更會挑選其他平台讓市民「轉會」,以形成良性競爭讓市民得益。

早前政府亦公布,當4月派發消費券時,AlipayHK、WeChat Pay、Tap & Go的用戶,將一次過獲得消費券5,000元,有效期為7個月,即10月31日截止;僅八達通的用戶分開兩期領取。

八達通用戶首先將獲發4,000元,若用戶於5月底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達4,000元,則可最快於6月16日領取餘下1,000元,有效期同為10月底,即最遲為11月16日領取。

最遲3月25日申報帳戶失效或八達通遺失

須注意的是,若電子錢包帳戶已失效,或去年登記的八達通卡已遺失,該批市民將無法自動領取4月的消費券。政府早前已於消費券網站提供表格下載,在開設新帳戶及填妥表格後,最遲於3月25日郵寄表格,7日內便可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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