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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疫情 孟學農最高囚七年

2003年5月27日 星期二 【東方專訊】

自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非典」疫症公布司法解釋後,內地衛生當局、醫護人員、醫院隨時因為疫症蔓延而要負上法律責任。在四月初隱瞞北京疫情的前北京市市長孟學農,亦可能要面臨被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刑罰。

報道指京曾令保密疫情

昨日英文《中國日報》報道指,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於上周四公布多項的司法解釋,所有阻礙防治「非典」工作者需負上刑責,故意散播病毒者最高刑罰為死刑;所有官員在防治「非典」等突發傳染病疫情工作中濫用職權或疏忽職守者,會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檢察院更將隱瞞、謊報及漏報疫情者,在防治、控制疫情不力使疫症蔓延的醫療機構人員等六項列為重點查辦項目。

不過,當局未有公布法案是否有追溯力,如追溯至疫症爆發初期,於四月廿日及廿一日先後被免去北京市委副書記職務及北京市長一職的孟學農,會否因為在職期間瞞報、漏報北京「非典」疫情,令疫症迅速蔓延而面臨刑責。

另外,內地一本財經雜誌報道,東直門醫院急診科主任劉清泉於三月十六日救治從香港返京七十二歲李姓「毒王」,劉懷疑李感染「非典」,遂通知北京疾控中心,獲知李是北京第二宗病例,當時正值兩會舉行期間,醫生及院方隨即被下令要「保密、保密、再保密」,疫情因而被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