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5日 星期日 【明報專訊】 市面上近日出現不少防炎殺菌產品。消委會測試發現,聲稱能殺菌的隨身紫外光(UVC)殺菌器,若使用不當可能會灼傷皮膚和令眼睛受創,甚至會引致皮膚癌。消委會提醒市民在使用時要格外小心,不可凝視及接觸開著的紫外光燈管,並須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消委會研究及普查部首席主任劉燕卿指出,紫外光穿透力有限,大部分會被塑膠和普通玻璃吸收,只可用於表面消毒。若物品表面有灰塵或沙粒,則不能達到全面消毒的效果。劉燕卿建議市民若想預防SARS,應選擇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海關跟進化驗產品 在新一期《選擇》月刊,消委會測試了兩款隨身紫外光殺菌器,聲稱可將廚房砧板、菜刀、餐具等物品殺菌消毒。測試顯示,使用上述產品時,若皮膚或眼睛暴露在距離5毫米的紫外光下1.4至4.5秒,或在距離300毫米(約1呎)的紫外光下超過260秒(4至5分鐘),即可能超出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非電離輻射保護委員會」(ICNIRP)建議的每日接收紫外光的安全上限,對皮膚和眼睛構成潛在危險。 海關表示收到消委會的測試資料,已將有關產品交予政府化驗所,並檢視市面上會否有同類型產品,待化驗完成再作跟進調查,研究產品有否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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