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57章
《僱傭條例》法定假日
僱員可享有下列12個法定假日 ﹕
- 一月一日
- 農曆年初一
- 農曆年初二
- 農曆年初三
- 清明節
- 五月一日
- 端午節
- 中秋節翌日
- 重陽節
- 冬至或聖誕節
(由僱主選擇)
- 七月一日
- 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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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公眾假期刊登憲報
以下為政府在憲報公布的2009年公眾假期:
所有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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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
1月1日 |
1月1日 |
星期四 |
農曆年初一 |
1月26日 |
星期一 |
農曆年初二 |
1月27日 |
星期二 |
農曆年初三 |
1月28日 |
星期三 |
清明節 |
4月4日 |
星期六 |
耶穌受難節 |
4月10日 |
星期五 |
耶穌受難節翌日 |
4月11日 |
星期六 |
復活節星期一 |
4月13日 |
星期一 |
勞動節 |
5月1日 |
星期五 |
佛誕 |
5月2日 |
星期六 |
端午節 |
5月28日 |
星期四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翌日 |
7月1日 |
星期三 |
國慶日 |
10月1日 |
星期四 |
中秋節 |
10月3日 |
星期六 |
重陽節 |
10月26日 |
星期一 |
聖誕節 |
12月25日 |
星期五 |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
12月26日 |
星期六 |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2009年的中秋節翌日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中秋節當日訂為增補公眾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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