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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戰勝心魔的少年


2004年10月25日【蘋果專訊】

車廂拾遺 萬元誘惑

善惡只為一念之差,四名中學生在巴士拾獲一個內有萬元現款的錢包,頓時起了貪念,連兩次擲毫的結果都支持這班十二、三歲的少年把不義之財據為己有,然後「瘋狂購物大吃一餐」;但四人受不住良心責備,最終戰勝心魔,將錢包交到警署。四人路不拾遺的精神昨日獲得表揚,他們更表示將來有信心面對更大的社會誘惑。

北角顯理中學三年級學生秦尉祖、譚浩然、陳偉及麥子睿,昨接受港台二台「Teen仔樂園──好人好事嘉許禮」頒獎;陳偉憶述去年底一天放學後,四人如常乘坐77號巴士往筲箕灣,他們坐在上層後排,一中年男子坐在身旁,「佢蹺起腳,成日踩到我。」

中年男子在魚涌下了車。麥子睿說:「佢落車時重撞多我。」麥又指,未幾便發現男子遺下錢包,此時,魔鬼在四人心窩竄出來:「好唔好個錢包呢?」

路不拾遺 曾獲物主表揚

四人決定在太古城中心附近的車站提早下車,麥解釋:「個站一邊係警署,一邊係太古城中心,中間就有公園。」四人走進這位於「人生交叉點」的公園,偷偷打開錢包,「有成萬蚊!咁大個仔冇見過咁多錢。」十張「金牛」燃起無窮物慾,「我諗到去太古城中心買,買波衫波褲同足球,重要食餐勁。」同為足球隊成員的四人,昨日說起此事亦不禁雀躍。

然而四人卻遲遲未敢「瘋狂購物」,此時,麥子睿提議:「不如擲公字,公就去太古城中心,字就去警署。」結果兩次拋上高空的錢幣落在掌心時,都是「公」的一面朝天,四人不禁想:「真係天意?」

眾人戰戰兢兢地走向商場,秦尉祖終打破沉默:「個男人會唔會用錢幫阿媽醫病?」他更提起一件往事:「我四個舊年試過學校附近執到個手袋,入面有五千蚊。」四人當時將手袋交到學校,事後物主去信學校表揚四人,「份光榮我大家都重記住。」

終於,那筆萬元「巨款」沒轉化為波衫,而是落在警署證物室,「警察個銀包證件出,話原來物主係水警。」

錢買衫都唔敢著」

戰勝心魔的經歷讓四人更有信心面對將來更大的社會誘惑,「我幾個朋友埋一齊,乜都唔怕。」四人笑說:「錢去買衫都唔敢著,好似賊贓咁。其實擲銀擲到公定字,結果都一樣。」一個銅板有兩面,但原來兩面都是良心。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指出,在一個鼓吹消費主義的社會,學生可抵得住引誘,實屬難能可貴,「現今金錢代表權力、係皇帝,佢兩樣都唔要,好難得,何況一萬蚊都唔係小數目。」身兼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的漢華中學校長馮敏威也認同該四名學生的作為難得,學校可用以教導其他學生。

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認為現時同類學生「十個也未必有一、兩個」,並舉了一個反面教材,「有次有個學生上完堂留底個電話,過三個鐘頭再返課室搵,已經搵唔到,去保安室問都冇,相信係有人執。」他提醒家長,當子女做正面的事時,應給予鼓勵,這有助他們建立正面人生態度。

記者:翁煜雄、倪清江


拾遺不報可判囚十年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拾遺不報,即屬違法,可被視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觸犯盜竊罪,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不過,路不拾遺者反而有機會最後得到拾獲的財物。

警方發言人解釋,任何人士將拾獲的財物交給警方後,除信用卡等十分私人的財物外,其他如現金及一般物件若三個月內無人認領,警方會視乎情況,考慮去信通知拾獲物件的市民,領取有關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