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04年10月25日【蘋果專訊】
善惡只為一念之差,四名中學生在巴士拾獲一個內有萬元現款的錢包,頓時起了貪念,連兩次擲毫的結果都支持這班十二、三歲的少年把不義之財據為己有,然後「瘋狂購物大吃一餐」;但四人受不住良心責備,最終戰勝心魔,將錢包交到警署。四人路不拾遺的精神昨日獲得表揚,他們更表示將來有信心面對更大的社會誘惑。
北角顯理中學三年級學生秦尉祖、譚浩然、陳偉
中年男子在 路不拾遺 曾獲物主表揚
四人決定在太古城中心附近的車站提早下車,麥解釋:「個站一邊係警署,一邊係太古城中心,中間就有公園。」四人走進這位於「人生交叉點」的公園,偷偷打開錢包,「有成萬蚊!咁大個仔冇見過咁多錢。」十張「金牛」燃起無窮物慾,「我 然而四人卻遲遲未敢「瘋狂購物」,此時,麥子睿提議:「不如擲公字,公就去太古城中心,字就去警署。」結果兩次拋上高空的錢幣落在掌心時,都是「公」的一面朝天,四人不禁想:「真係天意?」
眾人戰戰兢兢地走向商場,秦尉祖終打破沉默:「個男人會唔會用
終於,那筆萬元「巨款」沒轉化為波衫,而是落在警署證物室,「警察
「
戰勝心魔的經歷讓四人更有信心面對將來更大的社會誘惑,「我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指出,在一個鼓吹消費主義的社會,學生可抵得住引誘,實屬難能可貴,「現今金錢代表權力、係皇帝,佢
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認為現時同類學生「十個也未必有一、兩個」,並舉了一個反面教材,「有次有個學生上完堂留底 記者:翁煜雄、倪清江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拾遺不報,即屬違法,可被視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觸犯盜竊罪,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不過,路不拾遺者反而有機會最後得到拾獲的財物。 警方發言人解釋,任何人士將拾獲的財物交給警方後,除信用卡等十分私人的財物外,其他如現金及一般物件若三個月內無人認領,警方會視乎情況,考慮去信通知拾獲物件的市民,領取有關財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