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團體及傳播媒體
由:香港聾人協進會
日期:2002年5月27日
香港聾人協進會有關 -聾人在街上售賣物品聲明
本會近年收到會員及市民,就<聾人在街上售賣物品>的查詢及投訴日漸增多,形式包括書函、電話、電郵及親臨本會等,內容主要指有人(手持紙牌自稱是慈善籌款的聾人)在街上售賣物時(主要是毛公仔),對途人不禮貌及造成騷擾,
本會現發表聲明如下:
1. 香港現時主要有四間由政府資助的聾人社會服務機構,包括:
-香港聾人協進會(本會)
-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
-中華基督教青年會聯青聾人中心
-路德會社會服務處長青群康中心
-據知以上四間機構,均沒有派人到街上售賣物品。
2.本會無法確定在街上無牌售賣物品者是否聾人,但本會有理由相信,直至現時為,有關售賣行為並不是社會福利署認可之籌款活動。
3.任何人在街上無牌售賣物品,不論是否聾人及不論是否對途人做成騷擾,市民均有權向警方投訴;而就本會過往與警員接觸,得知警方會根據情況當作「無牌小販」或「行騙」處理。
4.本會特此嚴正聲明,有關售賣事宜與本會無關,而任何人被發現盜取或利用本會員証作不法用途,將會交由警方處理(而會員將被取消會籍)。
5. 市民如果想了解更多聾人服務事宜,歡迎溜覽本會網頁 www.hongkongdeaf.org.hk ;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 2327-2497 或傳真 2327-7445 向本會中心主任查詢。
資料提供 : Jackie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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