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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包裹騙局多人中招破財


套取資料 換領信用卡提走現金

盜卡集團假扮速遞員送包裹上門套取個人資料行騙案件有增加趨勢,過去多個月先後有多名市民中招被騙財,其中兩女一男事主,疑被冒充速遞員的騙徒套取身份證資料後,騙徒冒充卡主向銀行報失信用卡,再領取新卡及密碼,於一個月內分三十四次透過櫃員機,從其信用卡戶口合共透支逾八萬八千八百元現金,直至較早前才從月結單揭發受騙。

受騙三名事主分別姓盧(女、二十四歲)、姓陳(女、二十七歲)及姓葉(男、三十九歲),其中兩人居於新界,另一人在港島區工作。由於三人俱報稱沒報失信用卡,唯一相同是在三、四個月前,不約而同收過由一名男速遞員送來的不明來歷包裹,疑為同一盜卡集團所為。

扮速遞員查閱身份證

警方消息稱,由於騙徒第一次盜取三名事主的款項均是在紅磡區的櫃員機,懷疑騙徒可能活躍於該區,暫將案交紅磡刑事偵緝人員調查,並呼籲市民小心處理個人資料,尤其當有陌生人要求索閱身份證資料,應提高警覺。

消息稱,三名受騙的事主於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在家中簽收一名自稱速遞員的男子送來的包裹時,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以領取包裹,三人不虞有詐,將證件交予對方短暫查看,而該名疑與案有關的速遞員,犯案時並沒穿上制服,也沒向事主出示證件。

警方相信騙徒先從事主的信箱盜取銀行信用卡信件,對事主有初步了解後,再扮速遞員上門套取事主身份證資料,以向銀行報稱信用卡損毀或遺失,換領新卡及新密碼,然後以盜取得來的個人資料,確認新的信用卡,用新卡透支騙款。由於騙徒每次只是透支二、三千元的現金,數目不多,未有引起事主注意。

市民應注意個人私隱

直至上月十八日,姓盧女事主發現信用卡戶口被人多次透支款項,向銀行查詢發現有人用她的信用卡透支款項,但她並沒報失過信用卡,於是報警。一周後,即上月二十五日以及三十一日,姓葉男事主及姓陳女事主先後發現自己的信用卡戶口被人非法提取款項,分別報警。 警方表示,過去曾有市民揭發騙徒假扮郵差、警員及速遞公司人員上門騙取個人資料,不法之徒利用市民「粗心大意」,不注意個人私隱及貪小便宜的心態乘虛而入騙取個人資料,過去時有發生。較早前曾有報道稱,居於元朗一女子被騙徒以類似手法,將郵包送上並索取身份證資料,盜去四萬元。

銀行界:要加強保安

另本報於較早前也曾接獲一名讀者來電,指有人自稱速遞公司職員,訛稱派送文件欲索取他的地址、電話、甚至身份證號碼,他覺可疑未有依從,並透過來電顯示致電對方,但只轉駁至留言信箱,他致電對方所稱的速遞公司,發覺並無此人,疑對方騙取其個人資料行騙。

一位銀行界主管表示,由於客戶一般都希望在失卡後盡快獲補發新卡,故很多同業做法是透過電話核對客戶個人資料無誤後,便以郵寄方式補發新卡。他承認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防不勝防,銀行惟有盡量加強資料核對工作及其他保障,冀能在方便客戶與保安上取得平衡。

另外,他指出銀行方面除了與報失客戶核對身份證號碼、信用卡號碼、住址等個人資料外,亦會核對多項資料,以防有詐,例如出生日期、對上一次的簽帳紀錄(如簽帳日期或消費地點)等,具體核對的項目則各間銀行也有不同做法。


收包裹毋須出示身份證

根據速遞行業人士稱,速遞員將包裹或文件送予指定地點的收件人,一般都不會要求收件人出示身份證,更加不會把收件人的身份證資料登記下來;基本上速遞公司有一套方法防止派錯地址或誤派收件人。

速遞行業人士指出,本港有各類型的速遞公司,有些是僅負責做公司方面的派遞,當送包裹或文件予指定公司,速遞員會要求公司職員蓋公司印作簽收,並不須收件人出示身份證。

電話聯絡收件人

至於當速遞公司將包裹或文件送予私人住宅時,由於委託人在交付包裹或文件時均會被要求留下收件人的聯絡電話,包括家居電話或手提電話,速遞公司事前會以電話聯絡收件人,相約上門的時間,及至在樓下準備將包裹或文件送上指定地址時,速遞員又會再用電話聯絡收件人。

在雙重保險下,錯誤派發的機會十分低,若開門者承認是收件人,速遞員再確認地址正確,便會將包裹或文件交到對方手上,一般不會要求收件人出示身份證。

速遞公司對包裹或文件遺失的賠償金額,每間公司不一樣,一般約為一百美元,所以太貴重的東西都應另行購買保險運送。,

速遞行業人士又謂,具規模的公司速遞員都會穿制服,且能出示公司證件,內附查詢電話,收件人有懷疑時可致電該公司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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