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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勝訴 中環填海月內復工


2004年03月10日 【蘋果專訊】

政府贏了官司,輸了民心。保護海港協會就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判政府勝訴,理由是,法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城市規劃的決策權,法庭裁定行政會議無越權。本報電話調查結果顯示,六成半人反對填海,保護海港協會表示「雖敗猶榮」,但未決定會否上訴終審法院。政府則堅決於一個月內復工,為興建中環灣仔繞道「鋪路」。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去年底通過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保護海港協會指工程涉及興建商業用地,無「凌駕性公眾需要」,中環與灣仔的填海工程同出一轍,終審法院判決灣仔北工程不合法,發還城規會檢討,政府亦應遵從終院對灣仔北工程的判決,將中環項目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夏正民法官昨在判詞中指出,案件爭議重點在於行政會議繞過城規會,自行審議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是否越權,和該決定是否合理;有關法例雖無授權行會草擬或修改已通過的工程,但行會擁有規劃的決策權。

徐嘉慎大表失望

判詞並稱,行會現時只是行使法例所賦予的酌情權,衡量工程是否合灣仔北填海工程的主審法官朱芬齡所規定的三個標準:有迫切及凌駕性公眾需要、沒有其他可行選擇及填海須為最低需要,並非要修改或取代已通過的工程內容,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並非越權。

法官續指,證據顯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取得詳細報告,獨立專家亦指工程符合標準,但工程標準與否,需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立法當局既然已賦予行會清晰的行政權力審議城市規劃事宜,工程能夠發還城規會重審固然理想,但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決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所作的行政決定是否正確。

對於法院有關判決,發起保護維港的協會顧問徐嘉慎失望之情溢於言表,他希望政府在他們考慮上訴期間,不要動工填海,「如果我們勝訴,打了樁又要拔番出黎,浪費市民金錢。」

徐認為中環填海計劃以錯誤的法律解釋製成圖則,行政會議實無權對填海計劃的圖則作出修改,應發還城規會重新審議:「城規會有責任諮詢市民,我可大聲反對!」若填海計劃交由行政會議審議,市民參與討論的機會便減低,因市民並無權參閱行會文件。

政府堅決不退讓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得悉判決結果後表示,有關填海的爭拗可算暫時告一段落,早前部份擱置的中環對開海面的填海工程,期望可於一個月內復工。她表示,至今未有收到承建商就工程停工提出索償,但承建商於內地訂購的海堤組件遲遲未能運港,以及聘用工人等事項增加承建商額外開支,承建商可按合約提出理據,政府會考慮賠償。

法庭以無權干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為理由,判政府勝訴,林鄭月娥否認行政長官繞過城規會的做法不恰當,她認為行政會議是獲得法例賦予權力,就中環填海工程作出決定,決策過程中也充份考慮了公眾的意見。

雖然政府取得勝仗,但民意依然一面倒反對填海。本報昨晚以音頻電話抽樣訪問了近四百名市民,結果有六成半人反對政府填海,贊成者不足兩成。政府多番重申填海是為了興建中環灣仔繞道,符合公眾利益,但逾半受訪者並不認同為了解決交通擠塞而填海的理念,近六成人更認為保護海港協會應該上訴,阻止填海。

政府則表明堅決不會退讓,保護海港協會上訴與否,填海工程都會進行,今次不再是錢的問題,而是政府作風的問題。林鄭月娥說:「我地唔能夠每次都等,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要作出適當既決定。我感覺到市民對於填海訴訟,已經感到厭倦。市民好想見到政府做野明朗決斷一的,唔好拖來拖去。今時今日既政府需要向前行,夏正民法官都有講,良好管治應該避免延誤。」

案件編號:HCAL102/03

記者:陳曉薇、梁家亮、蔡元貴

法院判處政府勝訴,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紅線範圍)即將復工,興建中環灣仔繞道(黃線)紓緩中區擠塞,可惜大片優美的維港景色從此消失。美術設計圖片。



專家:填海難根治塞車

香港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侯道光表示,政府決定在中環填海興建中環灣仔繞道,只可短暫解決中區交通擠塞,長遠則要實施道路收費,「唔單止新繞道,舊有道路都要實施道路收費,中環一打蛇餅就好浪費資源,無論私家車定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塞晒度,資源完全浪費。」他並建議政府檢討三條過海隧道的收費,疏導紅磡海隧口的交通。

交通諮詢委員會歡迎法庭判決,該會主席鄭漢鈞說,中環灣仔繞道工程受訴訟延誤,他希望工程能夠盡快展開。

不過,市民及遊客則對中環填海工程持反對態度。「噢,我很失望!」加拿大遊客Carson是個港產電影迷,美麗的維多利亞港,是本港電影的取景勝地,Carson也因而認識維港,愛上香港。

海風輕拂中環皇后碼頭,移民加國十二年的陳先生,倚欄眺望維港風光,但他慨歎景色已大不如前。陳先生指國金二期說,政府想透過填海疏導交通,根本毫無意義。「填海,就會用地去起高樓大廈,之後咪一樣人多車多,交通咪更加擠塞。」

駕駛人士贊成填海

不過,駕駛人士張先生認為,由灣仔到中環只需時五分鐘的車程,但一到繁忙時間,竟要二十分鐘才可駛到目的地,若不填海根本無法疏導交通。

填海工程或對駕車人士有利,不過船長梁先生卻感到「怕怕」。「呢隻咁大船,以前泊度真係郁都唔郁,家?你自己睇下……」海浪令這艘雙層船搖晃不定。



港府贏官司 設委會諮詢

專家憂「建港會」淪為花瓶

城市規劃委員會諮詢民意不力,令政府在灣仔填海計劃上遭遇滑鐵盧。幾經催促,政府昨日宣布成立「共建維港諮詢委員會」(下稱「建港會」),以採納不同界別人士對維港兩岸發展的意見。關注團體則擔心,建港會是一個無牙老虎也不如的花瓶,為日後的填海工程來個點綴粉飾。

就兩填海計劃提意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將於一個月內委任建港會成員,就改善海傍環境及兩岸景觀,建設市民可享用的海濱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委員會的具體任務是就海港內僅餘的擬議填海計劃,即灣仔北和東南九龍的填海計劃的重新檢討提供意見。

委員會的成員組合將另行公布,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表示,當局打算邀請對於維港的發展曾表達過一些很好的意見,以及關注的團體提名其代表進入這個委員會,包括保護海港協會。協會方面對委員會持正面態度,呼籲公眾積極參與委員會的工作,表達意見。

身兼建築師學會理事的「想創維港」籌備委員林雲峰說,現時政府在規劃過程中的諮詢太過技術性,用作公眾諮詢的大綱草圖連專家也未必看得懂,他期望建港會能夠提供一個各界協作的機制,讓市民大眾一起參與發展維港。但他擔心,建港會最終淪為花瓶,「我唔希望委員會純粹係一個花瓶,好似其他諮詢委員會咁,閂埋房門傾完就話諮詢,連無牙老虎都不如。」

保護海港行動發言人郭家麒說,建港會只是政府打贏官司後惺惺作態的下台階,企圖平息民憤,「我講成年話要學(澳洲)悉尼成立一個海港管理局,點解政府呢個時候先話整個諮詢委員會?根本就係借來過橋。」



徐嘉慎輸官司雖敗猶榮

因致力制止維港填海而接恐嚇信退下主席一職的保護海港協會顧問徐嘉慎,昨日面對法庭敗訴判決,不忘提醒政府說:「海港是我們市民的資產,天然財產,我們有權出聲,但咁樣判法我們便無權出聲!」表現堅決爭取護港。

為與政府打官司,保護海港協會曾發起市民募捐行動,連同徐嘉慎「自掏腰包」,結果籌得逾三百萬元。協會主席陸恭蕙坦言:「可能都使得差唔多!」是否需再募捐集資上訴終審法院,必須先研究判詞,有沒有法律觀點,絕不會「死撐」。陸表示協會暫沒有計劃舉行活動,但呼籲民眾積極參與政府成立的共建海港委員會,多表達意見。

政府是知會非諮詢

神情凝重的徐嘉慎,對政府處理填海工程的政策表示不滿:「政府多年來用的字眼乃『諮詢』市民,但其實係『知會』市民,填海填幾多由政府決定,然後就知會市民!」「政府一向作風係要市民做順民!」。徐說:「我曾經同好多的士司機傾過,大部份話寧願塞車亦唔願填海」。

雖然被判敗訴,徐嘉慎表示已盡力而為,雖敗猶榮,他比喻向政府爭取反對填海如落場踢一場足球比賽,「打得好唔一定會贏,我問心無愧!」更語重心長表示:「今日工作的重要性不只限於我們這一代,是我們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