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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職業安全例明生效


7 月 3日 【蘋果專訊】

保障16萬從業員 勞處將突擊巡查

針對長期使用電腦會導致員工身體出現多種疾病,本港僱主由明日起,必須確保為長時間使用電腦的員工,提供恰當的工作環境和電腦設備,否則可被罰款五萬元。勞工處表示,新訂的《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將於明日正式生效,十六萬名從事資訊科技、電訊、金融服務業的員工,將特別受到法例保障。

須作危險評估

勞工處高級職業環境生師張漢中表示,由明日起,所有新啟用、有員工長期使用電腦的工作間,僱主都需要在使用前,先完成危險評估,評估內容包括電腦顯示屏幕、鍵盤、滑鼠、工作、座椅、腳踏、光線及噪音等方面(見表),會否令到員工健康受損;至於目前正在使用的工作間,僱主則要在十四日內,完成這項危險評估,而員工有權得悉評估結果。

他表示,勞工處將突擊巡查一些大機構,確保僱主遵守法例。據安排,處方會向一些違例事項先發警告,如果僱主漠視處方的警告,便會發出敦促改善通知書。不過,過去曾有一些「頑固」的僱主,拒絕聽取處方的意見,結果勞工處巡查人員即時向有關僱主發出敦促改善通知書,勒令改善。

根據現行法例,如果僱主漠視敦促改善通知書,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而據新法例,僱主如拒絕遵守新例要求,最高會被罰款五萬元。對於違法的僱員,最高則會被罰款一萬元。

勞工處職業健康顧問醫生梁禮文說,員工長期使用電腦而缺乏適當休息,會出現頸梗膊痛、眼睛過勞等症狀。一旦員工不改善坐姿或工作環境,這類痛症會惡化為慢性疾病如腱鞘炎,因此員工不應對此掉以輕心。

記者:譚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