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保存與加熱的正確方法:避免食物中毒風險
網上流傳,菌類、菠菜、銀耳湯、海鮮、雞蛋、牛奶這6種食物不能二次加熱。
提及的理由包括:產生亞硝酸鹽致癌、蛋白質降解增加身體負擔、導致腹瀉等。
01 真的嗎?
其實,這些說法並沒有科學依據支持。
從食品安全形度,真正不能二次加熱了吃的食物是:
1)已經變質、腐壞的
2)食物本身就不安全的
3)食物已經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
已經變質、腐壞的
比如,海鮮、雞肉等,如果因為保存不當等原因腐壞、變質了,那就算二次加熱也不能吃。
食物本身就不安全
比如,毒蘑菇。
已經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
比如,吃死過很多人的酸湯子、黑木耳,就是因為本來安全的食材,由於在製作過程中被椰毒假單胞菌污染了,那就算二次加熱,吃了也一樣可致命。
蔬菜、肉類、雞蛋、牛奶、海鮮等食物,只要保存得當,二次加熱方法正確,那就可以二次加熱了吃。
02 怎樣保存算得當?
關於各種食物,有不同的注意事項。
關於剩菜保存:
1)菜煮好後兩小時內就放入冰箱;如果氣溫超過32度,則1小時內放入冰箱。
2)確保冰箱內環境安全,比如溫度設置到4度,冰箱裡不要塞滿食物等。
3)吃剩菜前要加熱,比如重新煮沸。
4)放在冷藏冰箱裡的剩菜,如果超過3天就別吃了。
關於煮熟的隔夜海鮮:
1)只要保存方法得當,隔夜的熟海鮮可以吃。
2)煮熟的魚或其他海鮮,在冰箱裡冷藏3-4天,仍可安全食用。保存熟海鮮時,要注意煮熟後2小時內放入冰箱,冰箱溫度在0-4度等。另外,吃之前要重新加熱,比如至少加熱到核心溫度高於75度。
3)海鮮煮熟之後沒有及時放入冰箱、海鮮本身不新鮮、冰箱溫度或冰箱內衛生條件不理想等,會影響保存期限,保存條件越差,保存期限越短。
關於煮熟的隔夜雞蛋:
1)如果儲存條件理想,儲存方法得當,整粒帶殼的水煮蛋最長可以保存7天,也就是隔了好多夜也還能吃。
2)假如煮熟的雞蛋放在2-4度的冰箱裡:整粒煮熟,已經去殼:當天吃可能最好
整粒煮熟,帶殼:最長可保存1周
帶有雞蛋的菜:最多3-4天
關於煮熟的剩飯:
通常建議在24小時內吃完。
在保存合理前提下,吃剩的食物在2-3天內吃完沒問題,但剩米飯是個例外,確實建議一般在24小時內吃完。
因為大米可能含有致病菌的孢子,比如蠟樣芽孢桿菌(Bacillus cereus)的孢子。
蠟樣芽孢桿菌普遍存在於環境和多種食材中,例如蔬菜、水果裡,但含量一般極低,不至於造成食物中毒。
但剩飯,卻有一定特殊性。因為煮飯的過程不能殺滅孢子,相反會讓蠟樣芽孢桿菌大量滋生。如果煮熟的米飯如放置在室溫下越久,哪怕放在冰箱裡時間越久,則意味著致病菌增殖量更大,產生毒素更多,一旦進食則可能導致食物中毒。而這類中毒主要是與米、米製品及其他澱粉質食物有關。
03 如何二次加熱算正確?
對於已經冷藏或者冷凍的食物,當溫度回升到5度以上時,有害細菌就會開始加速繁殖。
但當溫度升到60度以上時,這些細菌則會停止繁殖。
因此,食物加熱過程,從冰箱裡拿出來到加熱至60度的這個時長越長,食物中的有害細菌就越多,也就意味著有更高的食物中毒風險。
二次加熱時,要確保快速將食物快速加熱至60度以上。比如,快速將食物加熱至70度,然後將二次加熱的食物保持在70度或以上至少2分鐘。
另外,在二次加熱過程,也要注意容器合適。
比如,使用微波爐加熱時,應選擇適合放入微波爐使用的容器;如果使用保鮮膜在微波爐裡加熱,則應選擇適合微波爐使用的保鮮膜,以及確保保鮮膜不與食物直接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