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伯廿五1-2)
約伯的朋友比勒達雖然對約伯的指責是錯的,但他因著敬畏神而講的道卻是對的。
「神有治理之權。」說出神主宰一切、掌管萬有,祂的寶座安定在天直到永遠,祂的權柄掌管萬有,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所以,地上萬邦、萬國的興衰、朝代的轉換,全在祂的主宰下,如經上說:「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四17)昔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曾是歷史上統管天下大部份國家的大帝,然而,當他驕傲誇口時,神管教的手立刻臨到他,使他像牛那樣吃草,被趕出離開世人。後來經過七年之後,尼布甲尼撒回轉歸向神而重得王位(參閱但四28-35)
這些事記載在聖經裡,都是要提醒聖徒認識神的權柄和神的主宰。經上也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 所以,聖徒在地上生活,要認識神的權柄,要順服地上執政掌權的和他們所定的制度(除了不准人信主,傳揚福音的條例則例外)。
再者,我們越認識神的權柄,就必越活出順命的見證,並天天為萬人代求,並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代禱,使聖徒們可以在平安中敬虔度日,讓萬人早日歸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