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廿一6)

這段話本是指著律法時代奴僕,因著愛他的主人而甘心樂意不離開且永遠服事他的主人,因此,要在門框被錐子穿耳朵,留下兩個耳朵的小洞作為記號,表徵要永遠聽從主人,也永遠屬他的主人。

按著律法的定規,古代以色列人若是被賣作奴僕,他服事主人六年之後,到第七年就可以自由出去。即使主人是用錢買了他,也要在第七年讓他自由出去。但是若僕人因著愛主人情願留下,終身服事主人,才會作上述穿耳的儀式。

聖經藉此也讓我們認識聖徒與主的關係。我們本是主寶血重價所買回來的,是理所當然屬於祂的,也都應該成為神的僕人終身事奉祂(參閱路一74-75)。然而,神卻盼望我們能因著愛恩主而甘心樂意將自己的一生完全奉獻給祂,為祂而活,以服事祂為樂。請問,你已經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祂嗎?若否,現在就作奉獻給祂的禱告吧,並且從此,活著不再是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再者,為僕人的耳朵穿洞,象徵我們屬神的人要凡事聽從聖靈和神話語的引導,存心討主喜悅,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做神無瑕疵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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