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出廿二29)

為何神要以色列人將頭生的兒子奉獻歸祂呢?因為他們在埃及為奴時,神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被殺來拯救以色列人,免去他們各家的長子被殺。那一夜埃及人上至法老,下至平民的長子都被天使所殺,甚至連畜牲中頭生的也被殺。所以,神要求他們將長子獻上歸神。

在此,同樣象徵著在新約時代裡,所有蒙羔羊──耶穌基督──救贖的人都應該將自己一生奉獻給神。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有人誤以為奉獻是預備作傳道、作牧師才需要的,其實所有蒙救贖的兒女都應該奉獻給神,一生為主而活,並事奉神(參閱羅十二1,十四7-8)。至於作傳導、牧師、主的工人,乃是有神特別的呼召和揀選。

再者,昔日神要以色列人從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出來獻上,不可遲延,這就是奉獻生活的一部分。有如「十一」奉獻,顯出奉獻的實際。

神一面賜福給祂的百姓,使他們豐收,另一面要他們將從神而得的恩典,分別上好的獻上給神,使神得著榮耀。對神的子民而言,這是感恩,也是討神喜悅的事。

請問:你有擺上金錢的奉獻嗎?有「十一」奉獻嗎?要知道奉獻給神絕不是損失,反而是得著神加倍的眷顧和將來永遠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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