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利九22)

作祭司本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著事奉神,他本不是為自己求祝福而是為神的百姓求祝福。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才必須這樣作,而我是基督裡的小肢體,就不需要為神的子民求祝福。要知道到了新約時代,因著主的救贖,我們都成為祭司了。如經上說:「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啟一5-6)可見,所有蒙救贖的兒女,都可作父神的祭司來事奉神。雖然現今很多信徒都失職沒有事奉神,但神的心意並沒有改變,祂仍然在呼召我們來作盡職的祭司事奉祂。

怎樣盡職呢?天天向神舉手禱告,為著萬人的靈魂得救、為著神眾聖徒愛主、為著眾教會的復興而懇求、禱告、代求、祝謝,這在父面前是可蒙悅納的。

昔日亞倫替百姓全體獻上了贖罪祭,說出了替百姓認罪使神垂顧祂的百姓,如但以理為列祖所犯的罪認罪。獻燔祭說出將全體獻給神,這是何等蒙神悅納。獻平安祭說出代替全民獻上感謝和讚美神的祭,使神喜悅,且得榮耀。這三種祭,認罪、奉獻和讚美,也是所有神的子民天天為自己和別人代求時所必須獻上的,如此必帶下神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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