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應不應該給孩子物質獎勵?

最近,有個同事跟我聊起她的煩惱。

她的兒子很聰明,但是,這孩子的成績,總是不好不壞,這讓她很頭疼。

於是,她決定用「懸賞」的方式,給孩子以激勵。

有一天,她把兒子叫到面前,鄭重其事地向他承諾:「如果你考試能進班級前十名,媽媽就給你買一部手機。」

孩子一聽,兩眼發光,就開始一股勁兒地努力。那次考試,他的排名果然衝進前十,回家跟媽媽報喜。

做媽媽的開心極了,覺得這個辦法真有效,「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於是,她履行了諾言,買回一部新款手機送給孩子。看著他眉飛色舞的樣子,她心裡暗喜,便跟孩子保證:「要是你能繼續維持好成績,媽媽就繼續給你買好東西。」

孩子果然不負期待,在成績上有不錯的表現。

她喜笑顏開,陸陸續續給他買了kindle,小型數位相機和計算機……

然而,最近她卻發現,這一招似乎不靈了。

雖然,孩子總是能擁有最新的數碼產品,可是,他卻一臉淡漠,不再像最初那樣歡喜。

他對學習,也越來越興味索然。他的成績,逐漸出現了滑坡,先是掉出前十,然後又一下掉到第二十七名……

這種情況,讓當媽媽的憂心忡忡。

似乎再多的獎勵,再好的東西,都只是讓他覺得乏味,不能再提起他的興趣。

小孩子喜歡獎品,這固然沒錯。大人願意給孩子獎勵,這也無可厚非。

但是,如果想讓激勵取得效果,我們就不能一味地只注重發放獎品。

因為,在孩子心目當中,更重要的,還有其他東西。

在心理學上,有一個非常著名的實驗,叫做「雷帕的獎勵實驗」。

一位叫做雷帕的心理學家,召集來了一群熱愛繪畫的孩子,並且把他們分成了兩個小組。

他對不同的小組,採用了不同的激勵方式。對第一組的孩子保證說:「如果你們畫得好,我就給你們發獎品。」

對第二組的孩子則熱情洋溢地說:「我喜歡你們的畫,希望能欣賞到你們的大作。」

聽了話之後,兩組孩子都興高采烈地開始畫畫。之後,就像雷帕所承諾的那樣,第一組的孩子得到了獎品,而第二組的孩子則得到了賞識和表揚。

這種情況持續了三天。三天之後,第一組那些獲得獎勵的孩子,漸漸消沉、變懶,整天磨洋工,不願意再畫下去。

而第二組那些備受讚美的孩子呢,仍然歡欣鼓舞,揮動畫筆,描繪著他們的作品,樂此不疲。

這個實驗,曾經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族群中反覆測試過,其結果都是相同的,一遍又一遍地向我們佐證了這個觀點:

如果用發放獎品的方式,對孩子加以激勵,那確實可以強化孩子的情緒,使得他們重複一些正面的行為。然而,獎勵並非萬能,從長期來看,獎勵的作用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退。

在經濟學上,也有一個類似的觀點,叫做「邊際效用遞減規律」。

通俗地說,這個定律,指的,是在一定時期之內,如果一個人連續獲得某類物品,那麼,隨著擁有物品的數量越來越多,這個人卻會感覺到,他所獲得的愉悅越來越少。

就像德國經濟學家格森所說的那樣:「同一享樂不斷重複,則其帶來的享受逐漸遞減。」

所以,如果我們總是用發放獎品的方式,去鼓勵一個孩子,那麼,長此以往,激勵的效果就會變得越來越差,因為孩子總會產生「審美疲勞」。

再好的東西,得到的次數多了,也會讓他厭倦,覺得無趣。

但是,這個實驗,同時也向我們證明,如果想要激勵孩子的話,以讚美他們的方式,激勵他們去做自己喜歡的事,得到的效果,才最持久。

在人力資源管理中,也有一種「雙因素理論」,說出了類似的道理,能對我們教育孩子有所啟迪。

這種理論告訴我們,對職工的工作,可以造成影響的,總共有兩大類因素。

其中一類因素,如果具備,則可以消除職工的不滿意:譬如職工得到的工資、福利、實物獎勵。但是,這些因素,雖然可以使員工免於不快,但並不能真正帶來員工的積極性。

而另一類因素叫做「激勵因素」,是指那些能讓員工覺得開心的因素。只有當這些因素具備的時候,員工才會感覺到身心愉悅,備受激勵,從而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這些因素包括:工作中的表現機會,工作所帶來的樂趣,工作時的成就感,對未來的期望等等。

家長在管理孩子的時候,其中的道理,其實也與管理學的原理一脈相承。

如果孩子學習好,我們就給他錢,給他好東西,孩子自然不會不高興。但是,他也沒有從其中得到真正的滿足,他的學習自覺性,還是沒有被激發出來。

只有當我們給孩子以表現的契機,表揚他,賞識他,讓他覺得學習是一件樂在其中,表現自我的事,從而獲得幸福的成就感,對未來有所期待,這個時候他才會真正覺得,學習是一件值得為之努力的事情。

在海洋生物館裡,飼養員訓練海豚,一般採用的是比較機械的方式:當海豚做出好的表現,就獎勵一條小魚吃。

可是,訓導孩子卻不能如同訓練海豚,只是簡單粗暴地給好處,而不考慮其他。

作為人,作為獨立的個體,孩子雖然喜歡物質的獎勵,卻總還是有精神上的追求。

物質上的滿足,只能帶來短暫的刺激,很難持續。而精神上的抖擻,卻能長久,成為鼓舞他學習的驅動力。

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讓孩子高興,固然可以適當地給他物質上的獎賞。

然而,為了讓他們在學習上取得長足的效果,物質上的獎勵,需要跟精神上的激勵,有效地結合在一起。

孩子的生活中,並不是只有學習、吃喝玩樂和得到好東西。其實,在他們幼小的心靈里,對精神層面的需求,超乎我們的想像。

當孩子的情感需求與心理需求得到了滿足,他的內在動機才會被喚起,在學習上更加努力。

每個孩子,其實都有自我成長的願望,都懂得奮發向上是件好事,也都有表現欲。

如果他們得到關愛、尊重和認可,他們就會很樂意,用行動向父母表現,自己有多積極。所以,我們只需要善加引導,合理激勵。

與此同時,物質的鼓勵也可以有,但是不宜多,不宜過於豐厚。

否則,一方面是起不到最好的激勵效果,而另一方面,物質激勵會讓孩子的胃口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也就越來越難滿足。

就像我同事的孩子,一開始,國產的手機就能讓他高興,可是,他漸漸就會要求買國外的大品牌電子產品。

家長覺得長此以往,負擔不起,但是說出去的承諾,覆水難收,所以就造成了騎虎難下的局面。

後來她真的給孩子買了,但從長期看,這種做法,也沒提高他的成績。

物質獎品,本來是一項激勵,但用多了,買貴了,就會變成效果堪憂的「交易」。

孩子尚小,不懂得適可而止,他們的要求,可能會「變本加厲」。

因此,家長在獎勵時一定要有分寸,凡事有度,過猶不及。

但願你的孩子能度過一個物質上充裕,精神上富饒的童年,沐浴著愛和讚美,在學習上一路向前,積極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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