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朋友,也不能把這三件事告訴對方,否則朋友沒得做

真正的朋友,並不是無話不談,而是要懂得適當的分寸。

再好的朋友,有時候,也會因為我們一些毫無顧忌的話,搞的不歡而散,有的甚至結下了冤仇,那就不該了。

所以,不管是普通的朋友,還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們說話,還是要注意點分寸,要懂得給人留下面子,特別是這三件事,再好的朋友,我們也不能告訴他們,否則,朋友就可能沒得做了。

那麼,究竟是哪三件事,我們不能輕易地告訴朋友呢?

第一件事:自己家人對朋友的負面評價。

我們為人處世,交往的朋友,他們的個人品格和秉性,我們是清楚的。

但是,我們所交往的朋友,他們都是一些個性鮮明的人。

所以,他們身上所呈現出現的個性,或活潑,或張揚,或低調,或死氣沉沉,等等。

因為我們熟知自己朋友的情況,知道朋友的這些個性,我們對自己朋友的性格特點和愛好都已經習以為常,也十分包容對方的某些小缺點,小毛病了。

所以,我們對自己的朋友的缺點不會說三道四。

但是,我們的父母,包括我們的愛人,也許會因為我們所交往的朋友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缺點而心生厭惡,有的甚至會十分反感,甚至背後說些不該說的話。

作為要好的朋友,我們一定要記住,千萬不要把自己家人對朋友的負面評價告訴對方,否則的話,朋友,估計就沒得做了。

因為對方聽到我們家人對他們的負面評價,就會在自己心中形成一個落差,畢竟,我們和自己的親人是一家人,他們就會在心理上形成了一種牴觸心理,而這種牴觸心理,會十分自然而然地把我們也列入了牴觸的對象。

漸漸地,他們就會遠離我們,從此彼此的見面,就顯得尷尬,於是,索性日後就少交往,甚至不再交往了。

第二件事:發現對方的隱私。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既然是隱私,我們就一定要懂得守護好。

不但自己要守護好自己的隱私,同時,我們也要注意保護好朋友的隱私。

我們千萬不要把朋友的隱私當做笑料來講,即使有時候對方看起來十分豁達和大方。

以前,我曾經見過這樣的一對朋友,他們十分要好,就因為一次甲無意知道了乙的一個隱私,並且還當做笑話來講出來,結果,乙方立馬變了臉,從此不再理甲方了。

不管日後甲方怎麼解釋,乙方也是冷冷反應。

從此,這對好朋友就此形同陌路,原因就是因為甲方說出了乙方的一個難言之隱:他有十一個腳指頭。

也許,這樣的難言之隱,對我們來說,並沒有什麼,但對當事者來說,有時候,卻會成為他們心裡十分壓抑的負擔。

所以,當我們看到一個人有隱私的時候,特別是發現一個人十分害怕他人知道他們的隱私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懂得照顧他們的面子,保護他們的隱私。

即使是自己十分要好的朋友,我們也不能輕易說出對方的隱私,避免對方反感,從而和我們翻臉,從此,朋友也做不成了,這樣的話,就是我們犯下的錯誤了。

第三件事:曾經喜歡過對方的愛人。

一對要好的朋友,發生類似喜歡過對方愛人的概率,是很小的。

但是,這樣的事情,也的確發生過。

當一對好朋友在一起,無意發現對方的老公,或者老婆,竟然是自己曾經喜歡過的男人或者女人的時候,我們千萬不要大驚小怪,千萬不要把這樣的事情,一股腦地告訴對方。

即使是朋友邀請我們到他們家去玩,看到自己曾經喜歡過的男子或者女子,我們也要懂得冷靜下來,裝作什麼事情也沒有,笑哈哈地打個招呼,以後就不要再提了。

否則的話,如果向自己的朋友說起當年追求對方愛人,即使把彼此的交往說得再純潔無暇,估計朋友的心中也起了疑團,即使對我們不會心生芥蒂,但是回到家裡,對自己的愛人,一定也存在著某種不愉快的情緒。

這樣的不快,如果積蓄久了,說不定,還會給朋友的夫妻感情帶來不利的影響。

如果有一天朋友因此和自己的愛人分開了,那麼,我們的罪過就大了。

所以,如果我們曾經喜歡過自己朋友的愛人,我們一定要記住:這樣的事情,打死不要說給朋友聽。

一個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難得遇到幾個知己。

遇到知己,我們一定要懂得珍惜,一定要知道好好守護著彼此真正的友情。

有些事,我們可以說,而有些事,甚至到隱私,涉及到彼此交往的情誼,我們還是不要說了。

否則,圖一時口舌之快,也許,就斷送了彼此真正的友情,這樣,可就得不償失了。

朋友們,你們說,是這樣的嗎?